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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人民網北京4月14日電(記者 王昊男) 記者今天從北京市紀委獲悉:經報請中央紀委組織部同意,北京市委常委會研究通過,北京市編辦批准,北京市紀委機關、監察局內設機構進行了改革調整。據瞭解,在這次改革中,北京市紀委機關、監察局內設機構總數和行政編製總數均保持不變。
  整合6個內設機構:將辦公廳、監察綜合室整合為辦公廳;將黨風政風監督室(北京市糾正行業不正之風辦公室)、執法和效能監督室整合為黨風政風監督室(北京市糾正行業不正之風辦公室);北京市行政投訴中心和信訪室合署辦公,信訪室不再加掛北京市人民政府舉報中心牌子。
  增設4個內設機構:增設紀檢監察幹部監督室;增設第七、第八、第九紀檢監察室,組成9個紀檢監察室,第一至第四紀檢監察室聯繫市級單位,第五至第九紀檢監察室聯繫區縣。
  重新組建2個內設機構:在幹部室基礎上組建組織部;在宣傳教育室基礎上組建宣傳部。
  更名3個內設機構:案件管理室更名為案件監督管理室;政策法規室更名為法規室;市委巡視工作辦公室更名為市委巡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。
  撤銷1個內設機構:撤銷預防腐敗三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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