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日凌晨,香格裡拉獨克宗古城發生火災,古城損失慘重。記者調查發現,在我國中西部地區的許多古城、古村寨,由於火災隱患一直沒有引起足夠關註,甚至消防用水都無法得到保障,這些古城其實隨時都坐在“火堆上”。(1月13日新華網)
  裸奔太久,遲早中招。這八字俗語,是獨克宗古城火災事件最好的憑吊。大火過境,有人罵過度商業化,有人怪開發無度。這些說法看起來很有腔調,但都不過是邏輯上事後歸因的假性因果:看起來開發在前、大火在後,於是就將之拉郎配成因果關係。若按照這個邏輯,國際大都市豈非要日日火光衝天?
  事實上,在雲貴之地,一把火燒光一個寨子的悲劇,並不鮮見,它們多是沒有過度開發、甚至連商業化的影子都不沾邊,也是一樣難以幸免於難。於此而言,火災之害,就是消防問題,它指向兩個層面:一是沒有起火之前,防火的軟硬件有沒有到位;二是火災來了之後,消防等緊急預案有沒有盡職儘力。罔顧具體責任而奢談古城開放,這恐怕只會成為“務虛問責”的順水之舟。
  遺憾的是,這兩個問題未必能經得起嚴苛的拷問。我們不妨看看古城這幾天做了什麼:媒體稱,“可喜的是,為了彌補木結構建築消防安全管理的缺陷,《麗江古城消防安全管理辦法》將於2013年4月5日起施行;古城內將設立專職和兼職聯防人員,同時對消防設施和人員培訓等作出了明文規定;這場大火也讓不少商鋪店主警醒,他們準備為商鋪購買保險。”問題恰在於,早在2012年,一篇來源雲南迪慶消防支隊、標題為《淺談香格裡拉杜克宗古城消防安全現狀及對策》的文章就指出,“古城由於建築耐火等級低、建築佈局特殊等原因,消防安全現狀不容樂觀。”安全警示,何以視而不見?消防管理,有無瀆職失職之嫌?此外,地方部門對商戶提示過商業保險的救命意義嗎?救災再給力,也不能遮蔽這些事先就該回答好的問題。
  大火之後,談得最多的一句話,就是“無人員傷亡”。無人員傷亡固然值得慶幸,但是,天災還是人禍、公共責任有無缺口,一切都要經受程序正義的拷問與質疑。1月11日的這場大火,並非那麼意外的事情。2009年,“3·31”古城南門新疆飯店火災;2010年,“2·13”麗江印象古城文苑火災;2012年,“2·22”火災更是為麗江古城防火敲響警鐘……著名納西音樂人宣科說,“麗江古城就是一堆堆數百年的乾柴壘起來的木房子,一把大火就能讓它毀滅”,誰都知道防火迫在眉睫,但面對“原本5萬元能搞定的裝修,做防火後的價格至少要15萬元”,地方職能部門是怎樣讓這些不防火的小店開門營業的呢? 木結構只能說古城“易燃”,並不能說它必然活該烽火連天。概率與現實之間,究竟誰讓悲劇幻化為現實?
  大火面前,還是少點文藝範兒的溯本追源。一切虛化的安全保障,遲早要以墨菲定律的悲愴來戳穿真相。古城火災,但願能警醒那些尚在危險中的“安全之地”。(鄧海建)  (原標題:大火面前,少點文藝範兒的溯本追源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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